第874章 游历之于天原 (二十七) (第1/2页)
第874章游历之于天原(二十七)
轰隆!!更大的惊雷自云层中劈落,击打在亘古尼尔的枪尖上!那长枪仿佛会呼唤雷电,召集自然的力量为己用!
枪击再加上暴雷产生的强烈电震,重重地击打在黑金骏鹰的脑袋上!这阵凌厉的冲击让怪物改变了轨道------它本应撞上浮岛的,现在却伴随攻击一个急剧的下沉,往地面的方向落了下去!
"啊哈哈哈哈哈!------"帕拉米迪斯也落了下去,理所当然地!这醉猫还毫不在乎地傻笑着,一点都不知道自己会从万尺高空中坠落,摔成一滩肉泥!
划划!一根鞭子却及时卷住了大猫的左脚,救了帕拉米迪斯一命!贝迪维尔操纵龟舌鞭,如同控制触手一般把大猫卷起,几秒之内就把帕拉米迪斯拖回了浮岛碎片之上!
"你这个疯子!你差点摔死了你知道吗?!"贝迪维尔一把帕拉米迪斯放下来便破口大骂:"你要是死在这里了,我该怎么回去跟你的儿子们交代?!"
"啊哈哈哈哈,*嗝*,但是你接住我了,做得好,贝迪维尔喵!"大猫不以为然地笑着。
狼人又叹了口气,跟这只喝醉了的大猫说道理没有用!喝醉的人是不会依靠[逻辑]来思考问题的,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完全随自己的喜好而胡来!但是,拜这个所赐,众人捡回了一命!
帕拉米迪斯傻得有道理,醉得好!
浮岛虽然被撞散为数块大碎片,但这些碎片依旧被磁力所牵引,往前面的大浮岛靠近。再过不久他们就能"上陆",暂时能够"脚踏实地"了!
而那只黑金骏鹰也沉了下去,不知道到哪里了。它的脑袋结实地吃了帕拉米迪斯迅雷万钧的一敲,即使死不了,也该晕眩几个小时吧!
贝迪维尔这才松了一口气:"但我仍然不明白,你刚才到底是怎样引聚天雷,以打击那只怪物的?"
"呼呼,原理其实,*嗝*,很简单啦喵!"帕拉米迪斯盘腿坐在地上,看来这只醉猫已经晕得不行了:"天空中的云,云层,*嗝*,带的都是正电荷---"
他把玩着手中的长枪。那黑银色的枪身因为闪电的力量而带着微光。
"而我身体里的放电器官,可以*嗝*直接做出纯粹的负电荷喵。"大猫高举长枪:"如果把,*嗝*,充满了负电荷的长枪在这种雷电交加的环境下举起来,它简直就成了*嗝*天雷的吸引机,不被雷电劈中才怪喵!"
所以,这家伙刚才在疯狂挥舞长枪,是为了让整支枪都带上大量负电荷?
一只醉醺醺的大猫也能够如此冷静,在一念生死的时机里做出正确的判断,贝迪维尔不禁自惭形愧!
碰!浮岛的碎片靠岸了,又或者说它们是被大浮岛的磁力吸引并拉扯过去的。贝迪维尔从那快大碎片上跳下,顺便一鞭子把烂醉的帕拉米迪斯也扯了下来。这粗暴的着陆让帕拉米迪斯吃了点苦头。
"嗷!轻点儿喵!"大猫摇摇晃晃地爬起,揉了揉屁股:"你的触手*嗝*弄疼我了喵!大叔我上了年纪,受不了*嗝*你们这些年轻人的*嗝*热情啊喵。"
一顾恶闷之气从狼人的喉咙深处往上涌,贝迪维尔气得几乎吐血:"我真希望有录音机在手,把你丫这些话录下来,以后播给薇薇安听。"
"噢,*嗝*,不要喵。"帕拉米迪斯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,不敢再开玩笑了---至少是暂时的。
"大家都还好吗?"其他人也到达了,保罗教授从浮岛碎片上跳下来,双脚还在不住地颤抖:"上帝啊。鄙人刚才还以为自己要去见基督了。"
"哦,你怕吗?怕的话为什么还要跟来!"贝帝维尔瞪着这位不知死活的学者看。
保罗教授这次大难不死完全是走运。让这名没有战斗能力的平民跟来,简直是一个致命的错误。
"但是你们需要一位陪同翻译。"保罗教授已经忙着打量起眼前那巨大的城堡,双眼闪闪发光:"而鄙人也想趁机好好研究一番这古代人的遗产。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!"
(即使把这里的秘密全部搞懂了,又能怎样?只怕你没法活着回去。)
"殊殊鲁克。"卑格米族大长老凑过来对贝迪维尔说。
"长老说,走吧,前面的路还长着呢。"保罗教授仍然敬业地当着他的翻译:"马上就能看见[天空中的恶魔]了。"
"等等------刚才那只骏鹰难道不是传说中的[天空中的恶魔]?!"贝迪维尔大惊,他本来以为那东西就是他们的目标---而那只黑金骏鹰已经够棘手了!
"哈哈哈,别开玩笑了,它怎么可能是。"保罗教授大笑起来:"传说中有着和天神同等力量的恶魔,肯定比那种小鸟儿强大数百倍吧?"
(你这样说...似乎也没错)
(但那家伙几乎和龙类等同,是史诗级。野人们把那种程度的光子生物当作神明,也不算太夸张吧?)
正当贝迪维尔纳闷之时,那群卑格米人竟然走了过去,推开了城堡(研究所?)的大门。他们竟然如此之肆无忌惮,似乎根本不在乎城堡里是否有守卫。
这群野人,是因为自以为有两名"天神"跟着,才如此肆无忌惮吗?
还是说,是因为他们早就来过这里,对这个城堡了如指掌?
有那只黑金骏鹰在看守,卑格米人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进入过这个城堡里。
但是,在那只捣乱的骏鹰存在之前,这些野人们很有可能经常造访此地。
既然如此,那他们口中所说的那个[天空中的恶魔],到底又在哪里?
带着满腹的怀疑,狼人跟了上去。
同一时间,大不烈颠,爱丁伯尔格,一所五星级豪华酒店里。
在国王的包厢里,衣着整齐,长相俊俏的侍者,端上来第一盘菜肴。
"咕嗯。"哈斯基吞了一口唾沫。他面前这一切实在太豪华了,虽然在包厢里吃饭的只有他和哈尔,以及他们的亚瑟叔叔三个人,但周围这些过度豪华的装修,仍然让犬人少年有点紧张。
来的菜肴该不会是些山珍海味,贵得吓人,而且吃法还超级讲究的高级料理吧?要是规矩太多,他们恐怕就不能愉快地吃饭了。
侍者揭开菜肴的盖子,把盘中餐呈现在众人面前。
那正是,"大不烈颠国家传统美食"------炸薯条配炸鱼排。
如此平淡无奇,如此朴实无华。它在两名少年的眼中,就是那种快餐式的垃圾食品:没有味道,单纯图快图方便,吃多了还会长胖。
哈斯基脸上有点惊讶,但他脸上浮现更多的是迷惑。为什么在一间五星级的豪华餐厅里,会出现这种不和谐的大众食品?
"你们觉得一定很奇怪,对吧?"亚瑟王笑道,两名少年脸上的复杂神色此时已经表露无遗:"但这就是朕想你们最先尝到的食物,大不烈颠的[国菜]。"
亚瑟用叉子叉起一根炸薯条,塞进嘴里嚼着:"嗯,不错。超---级---没有味道。但细细尝着,你会发现它隐藏的风味。"
哈斯基将信将疑地把一根炸薯条送进嘴里,嚼嚼嚼。
炸薯条松脆的外壳与棉花般柔软的内在构成鲜明的对比,再加上那奇妙的香甜味道,让这一根小小的炸薯条变得与别不同。
哈斯基发出惊讶的"啊"一声,他这才发现,这根炸薯条其实根本不是炸薯条,它是由鱼肉剁成肉泥,再还原成条状,在上等的初榨橄榄油,中以低温慢慢炸出来的,"炸鱼条"。
其中蕴藏的,仅仅是最原始的鳕鱼的风味,配上极少量的海盐的咸味儿。但这极度简单的味道却在口腔里炸响,如同翻江倒海般冲击着犬人少年的味蕾;
鱼肉的香味则在低温油炸的过程中被最大限度地保留,锁定在炸鱼条的金黄色外壳之中,当哈斯基把它嚼烂,送入喉咙里,这种鱼香便在他的口腔和食道中萦绕,散发着无尽的余韵。
哈斯基把手里的刀叉放了下来,捧着通红的双颊,显得很陶醉。哈尔做的事情也大同小异。
亚瑟王看着两名少年的样子,不禁露出恶作剧般的微笑:"嘿嘿嘿,骗到你们了吧?"
"好利害汪!居然把鱼肉炸得这么好吃---"哈斯基看着盘子里那片巴掌大的炸鱼排,按照这个逻辑,这块炸鱼排该不会是---
他迫不及待地切了一块炸鱼排送进嘴里。
没错,这不是炸"鱼"排,而是炸土豆排。"炸薯条和鱼排"刚好反了,这块看似的鱼排的东西其实是由一整块的土豆制成,其中还带着葱香酸奶油的夹心。
当犬人少年一口咬下去,炸土豆排松脆的外表,爽滑的内在,以及绵稠的酱汁,带来了三重味觉与触觉上的强烈冲击。
新鲜土豆淡而持久的香醇味道,与酸奶油那酸酸甜甜入口即化的浓郁相互配合,再加上一些新鲜葱花作调味,让这炸土豆排吃起来既甘甜又舒坦,带有一种浓郁的田园气息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